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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总会办公室职责范围

发布时间:2005-11-29 10:22:35 来源: 浏览次数:

校友总会办公室职责范围  


1.根据《河南理工大学校友会章程》规定,负责校友总会的日常工作。  
2.联络海内外校友,建立和发展各地区校友会组织,建立校友通信管理信息系统,指导、联系和协助各地区校友分会的工作。
3.负责校友来校的接待和服务工作,组织开展校友间、校友和学校间的各种联谊活动,建立并增进校友之间、校友和学校之间的友谊和联系。
4.根据校友总会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,负责举办学校名誉校友、荣誉校友授聘仪式;协助举办学校名誉教授、顾问教授和名誉博士的授聘仪式。
5.组织开展校友会理事单位和学校之间的教学、科研产业等方面的合作,协调学校各部门与理事单位合作之间的关系。
6.根据需要,不定期编发《校友通讯》等刊物。
7.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筹措资金。
8.负责学校对外开展联系和合作的有关情报、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利用和管理工作。


上一条: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河南理工大学校友会的批复